欧洲杯 2016级学生刘飞鹏(学号20160326)在近日因个人原因在没有向辅导员汇报的情况下擅自返回长春,且未在学校健康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。
根据学校在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,给予刘飞鹏通报批评。在评定违纪相应学年的学年奖学金时给与减分,并记入档案。
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,保障自身安全,维护学校在疫情期间的管理秩序。
欧洲杯 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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